首页 涉外调查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章 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管理 第二十条 涉外调查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十条 第二章 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管理 第二十条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伪造、冒用或者转让涉外调查许可证。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