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六十九条

第六十九条 海警机构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海警机构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讯问。拘传对象所在市、县无海警机构的,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的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讯问。海警机构应当做好人身安全检查、身份辨认、物品扣押、人员看管和押解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