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十章 涉外案件办理 第三百二十三条 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三百二十三条 第十章 涉外案件办理 第三百二十三条 外国籍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 外国籍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其监护人、近亲属或者其国籍国驻华使馆、领馆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的,应当提供与犯罪嫌疑人关系的有效证明。 第三百二十二条 目录 第三百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