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二百五十八条

第二百五十八条 辨认应当制作辨认笔录,写明辨认经过和结果,由辨认人签名、捺指印,侦查人员、见证人也应当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