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一百五十四条

第一百五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海警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