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一百三十四条

第一百三十四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海警机构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应当制作释放通知书送达看守所。海警机构在执行完毕后三日以内将执行回执送达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