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九十五条

第九十五条 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已过复议期限,或者复议、复核后维持原决定或者变更没收保证金数额的,海警机构应当及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没收的保证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缴国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还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