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二条 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九十二条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二条 需要没收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负责执行取保候审的海警机构负责人批准,制作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决定没收五万元以上保证金的,应当经市级海警局以上海警机构负责人批准。 第九十一条 目录 第九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