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2009年) 第七十三条

第七十三条 箱件的使用,除了符合本细则第七十一条和第七十二条规定要求外,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箱外有明显的尺寸、自重和额定安全载重标记;

定期对其主要受力部位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