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岛名称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章 海岛名称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章 第二章 海岛命名 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命名: 第六条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管辖区域内海岛命名申请表,由省级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依据海岛名称命名原则审查,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 第七条 海岛命名遵循下列原则: 第八条 国家海洋局对海岛命名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命名原则的,按照本办法规定予以登记。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