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4年) 2. 将第十五条第(四)项的“进口货物经海关批准直接退运的”修改为“进口货物办理直接退运的”。 9.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4年) 9. 2. 将第十五条第(四)项的“进口货物经海关批准直接退运的”修改为“进口货物办理直接退运的”。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2005) 8. 目录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