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4年) 2. 将第十五条第(四)项的“进口货物经海关批准直接退运的”修改为“进口货物办理直接退运的”。 7.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4年) 7. 2. 将第十五条第(四)项的“进口货物经海关批准直接退运的”修改为“进口货物办理直接退运的”。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2004) 6. 目录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