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2017年) 第三章 执业 第三十二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2017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章 执业 第三十二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技术能力; 保证执业活动质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聘用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