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2019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不按照要求进行商品计量的,或者计量监督检查结果不合格的,由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