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汛限水位监督管理规定(试行)(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汛限水位监督管理规定(试行)(2020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汛限水位监督管理,明确监督管理事项、职责和措施,确保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水利监督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11)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2018) 水利监督规定(试行)(2019)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