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汛限水位监督管理规定(试行)(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汛限水位监督管理规定(试行)(2020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汛限水位是指所有具有防洪功能的水库、水电站和湖泊(以下统称水库)设置的防洪限制水位或汛期限制水位。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