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汇票和本票统一法公约(1930年) 第一编 汇票 第九章 成套汇票和副本 第一节 成套汇票 第六十五条 汇票和本票统一法公约(1930年) 第六十五条 第一编 汇票 第九章 成套汇票和副本 第一节 成套汇票 第六十五条 就成套汇票中的一张汇票付款,即解除责任,即使汇票上并无对一张付款而使其他各张失效的规定。但受票人对未收回而已承兑的各张汇票仍应负责。 背书人将成套的各张汇票转让于不同的人时,该背书人及其后手背书人对未收 回的载有彼等签名的各张汇票均应负责。 第六十四条 目录 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