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汇票和本票统一法公约(1930年) 第一编 汇票 第二章 背书 第十七条 汇票和本票统一法公约(1930年) 第十七条 第一编 汇票 第二章 背书 第十七条 因汇票而被诉之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或前手持票人间的个人关系发生的抗辩,对抗持票人,但持票人在取得汇票时明知其行为有损于债务人者除外。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