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三章 投标和开标 第三十八条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章 投标和开标 第三十八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