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路运输违章处罚规定(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水路运输违章处罚规定(2009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其委托的水路运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航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实施处罚。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