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旅客运输规则(2014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除本规则另有规定者外,下列物品不准旅客携带上船:

违禁品或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船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其他危险品;

各种有臭味、恶腥味的物品;

灵柩、尸体、尸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