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26年) 第三章 定期检查和特种检查 第二十四条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26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定期检查和特种检查 第二十四条 大坝评定为险坝后,电力企业应当立即降低水库运行水位,直至放空水库。病坝治理前或者治理过程中,如情况恶化或者发生重大险情,应当降低水库运行水位,极端情况下如有必要应当放空水库。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