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26年) 第三章 定期检查和特种检查 第二十三条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26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定期检查和特种检查 第二十三条 电力企业应当限期完成工程隐患的治理。 大坝较大及以上工程隐患的治理应当进行专项设计、审查、施工和验收。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