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应急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章 突发事件预防 第十一条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应急管理办法(2022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突发事件预防 第十一条 电力企业应当建立水情测报系统,建立与政府相关部门、上下游水库和水电站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水情信息以及气象、洪水、地震、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 第十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