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办法(2005年) 第四章 现场检查 第二十一条 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办法(2005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现场检查 第二十一条 现场检查组应当在检查中按检查要求和检查项目(附1)进行详细记录,填写《大坝安全现场检查表》(附2),并对大坝的裂缝、渗水等有缺陷的部位确定位置,做好素描、照相和摄像。参加现场检查的人员均应在现场检查表上签字。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