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办法(2005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做好现场检查的下列准备工作:

准备好有关大坝安全的资料、图纸和现场检查所需的工具、设备、器材和安全防护用品;

做好水库调度和电力生产安排,准备好检查工作所需的动力供应;

安排好检查路线;

排干检查部位建筑物内的积水;

安装好临时设施,保障检查人员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