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运用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19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监督检查单位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通过在线监控和现场检查开展问题认定。

监督检查单位根据雨水情实况和预测,对照相关方案、指令等要求,通过水情实时监控系统对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运用情况进行24小时在线监控,及时分析发现调度运用违规行为。

监督检查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分析研究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运用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