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运用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19年) 第四章 监督检查程序和方式 第十三条 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运用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19年) 第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程序和方式 第十三条 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运用监督检查工作程序: 制定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运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实施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运用监督检查; 发现并确认问题; 提出问题整改意见; 督促问题整改; 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责任追究。 第四章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