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 第五章 考核与评估 第二十七条 水利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考核与评估 第二十七条 水利部定期对水利部野外站进行评估,评估周期一般为五年。评估重点为水利部野外站观测数据数量及质量、研究成果和水平、示范成效、人才队伍、基础设施、开放共享及运行管理、支撑水利科技创新与服务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成效等。 《水利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考核结果是定期评估的参考和依据。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