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002年) 第二章 水利财政性资金银行 第一节 水利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的设立 第十五条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002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水利财政性资金银行 第一节 水利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的设立 第十五条 印鉴卡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附《拨款预算科目名称》。在《拨款预算科目名称》中,科目编号是指预算科目代码,名称是指预算科目名称,财政部主管司是指财政部农业司。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