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002年) 第二章 水利财政性资金银行 第一节 水利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的设立 第十六条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002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水利财政性资金银行 第一节 水利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的设立 第十六条 印鉴卡内容如需变动,预算单位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填写《预算单位印鉴卡变更申请书》(附表五〔略〕),逐级报主管单位审核;二级预算单位应在收到变更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报水利部;经水利部报财政部审查同意后,预算单位应重新填写《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预算拨款印鉴卡》,办理印鉴卡更换手续,同时还应按代理银行的要求,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