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督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三章 人员管理 第十一条 水利督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人员管理 第十一条 水利督查人员上岗前的培训考核由水利部督查办具体负责。对培训考核合格的,统一发放水利督查工作证。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