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督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三章 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 水利督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 水利督查人员每年应当接受培训。水利督查队伍应当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增强培训针对性,不断提高水利督查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