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监督规定(试行)(2019年) 第三章 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水利监督规定(试行)(2019年) 第八条 第三章 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水利部水利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决策水利监督工作,规划水利监督重点任务; 审定水利监督规章制度; 领导水利督查队伍建设; 审定水利监督计划; 审议监督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 研究重大问题的责任追究; 其他监督职责。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