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五章 标准的制定 第三十三条 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标准的制定 第三十三条 主编单位、主持机构和主管机构应妥善保存标准制定过程中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建立相应档案。各阶段电子材料应上传至标准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