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五章 标准编制 第二十七条 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标准编制 第二十七条 标准报批阶段主要工作包括: 主管机构组织体例格式复读、英文翻译审查; 主管机构组织召开报批稿审定会; 主编单位根据审定会意见修改完善报批材料; 主管机构履行报批发布程序。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