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标准起草阶段主要工作包括:

主编单位编写标准编制工作大纲(见附件2);

主编单位组织召开大纲审查会,会议由主持机构主持;

主编单位编写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