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章 信用信息公示 第十七条 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信用信息公示 第十七条 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在全国水利监管平台终止公示后,转入后台长期保存,确保信息可查、可核、可追溯。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