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 第四章 投标 第三十一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 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投标 第三十一条 投标人应当对递交的资质(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