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 第四章 投标 第三十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投标 第三十条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当递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