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合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19年) 第四章 问题认定与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 水利工程合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19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问题认定与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 水利部按照“一省一单”或“一项一单”的方式,对监督检查发现合同问题的责任单位印发整改通知并实施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