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上移动卫星通信管理规则(2018年) 第四章 船站的使用、变更和注销 第十七条 水上移动卫星通信管理规则(2018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船站的使用、变更和注销 第十七条 当船站的发送电平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范围时,交通运输部通信主管部门有权责成船站所有人或使用人立即停止该船站的使用。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