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行政处罚办法(2022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气象主管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讨论决定并记录。

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的;

认定事实和证据争议较大的,或者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较大异议的;

违法行为较恶劣或者危害较大的;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