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航总局行政复议办法(2006年) 第一章 民航总局行政复议办法(2006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止和纠正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民航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 第二条 民航总局依据《行政复议法》及本办法的规定履行行政复议职责。 第三条 民航总局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