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航总局行政复议办法(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民航总局行政复议办法(2006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民航总局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第二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