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行政复议办法(2006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防止和纠正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民航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