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航局关于通用航空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2018年) 四、 民航局关于通用航空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2018年) 四、 四、 做实通用航空监管机制 (一) 分类管理机制。突出行业监管重点,建立基于公众利益和运行风险的分类监管机制,重点管控载客类运行,放宽其他类运行的监管标准。由“事前审批”向“事后监管”转变,减少申… (二) 企业评价机制。研究建立通用航空企业分类评价机制。完善企业信用、飞行安全、服务质量、企业责任及社会贡献等评价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定期开展企业评价工作,将评… (三) 服务保障机制。运输机场应发挥公共基础设施功能,为通用航空提供地面服务保障,允许通航运行的飞机密集停放,不得随意以天气、机位、流控等理由拒绝通航起降,不得设置明显… (四) 督办督查机制。通用航空分类管理改革的各项任务纳入《提升通用航空服务能力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时间表,持续督办,狠抓责任落实。以人民满意作为工作质量的评价标准… (四)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