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十七章 空中交通管制容量和空中交通流量管理 第一节 空中交通管制容量 第六百一十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六百一十条 第十七章 空中交通管制容量和空中交通流量管理 第一节 空中交通管制容量 第六百一十条 管制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提供充分的容量以满足正常和高峰时段的交通需要。 实施增加容量的任何措施时,应当保证安全水平不致受到危害。 第六百零九条 目录 第六百一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