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五百六十三条

第五百六十三条 航空器驾驶员在飞行中用陆空通信联络频率报告空中交通事件时,应当报告下列事项:

事件种类;

航空器的呼号、位置、高度等;

发生事件的时间;

有关其他航空器的说明,以及对事件的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