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五百四十二条

第五百四十二条 由于某一管制区的一部分所处的位置,使航空器穿越它的时间过短,不宜由该管制单位实施管制的,该管制单位可以委托相邻的管制单位为这部分空域提供管制服务,并由被委托的管制单位建立直接移交协议。被委托的管制单位应当按协议将穿越被委托区域的所有飞行通知相关管制单位;委托管制单位也可以要求其他两个区域管制单位遵守必要的规定,以避免干扰本管制区内的其他空中交通活动。

管制单位委托相邻的管制单位提供管制服务的,应当按照本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运行变更。